因應#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處理機制,總統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性騷擾防治法》並於去(113)年3月8日全面施行,至今滿1周年,衛福部統計,113年受理約3,600件申訴案件,經各直轄市、縣(市)機關審議約3,100件申訴案件,較112年2,650件增加17%,審議時間從6個月縮短為4個月,顯見,新法修正延長申訴期限,並簡化申訴程序,除提升被害人求助意願,並加速申訴案件處理速度,確實成為支持被害人求助的後盾。
113年申訴成立案件約1,700件,在性別分析上,被害人約91%是女性,行為人約86%為男性;被害人年齡以18歲至未滿30歲最多,約占45%。性騷擾的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占41%、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占26%、「言語騷擾」占19%;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包含百貨公司、商場、餐廳、馬路等)占50%最多,其次為「數位媒體」占19%、「大眾運輸工具」占15%。
另分析性騷擾訴願案件發現,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61%行為人會主張自己是遭到汙衊,或與被害人是兩情相悅,而否認有性騷擾行為,另有38%訴願人認為自己並無性騷擾犯意或企圖。衛福部提醒民眾,性騷擾事件成立與否,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而是審認客觀之人證、事證、物證,以及被害人於事發時感到不舒服、被冒犯等主觀感受為重要的判斷標準,因此日常生活互動中,應尊重他人界線,並注意與他人互動的分寸,避免不知不覺中成為行為人。為加強教育宣導,衛福部特別製作性騷擾黑與白影宣導影片(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vTIb8XcaWw)。
衛福部為完備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之權益保障與服務,經行政院核定「衛生福利部推動性騷擾防治法中長程個案計畫」,113年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65名性騷擾防治人力及業務經費。另因應本次修法強化場所主人防治義務,除製作懶人包、短影音及指引手冊,並辦理30場次場所主人教育訓練,及針對1萬逾家重點行業別進行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措施查核,提升社會大眾及公共場所主人對性騷擾防治之認知。此外為協調、督導、推動性騷擾防治相關工作事項,衛福部除定期召開業務聯繫會議,並成立性騷擾防治諮詢會,定期邀集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相關部會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檢討申訴案件處理、被害人服務、行為人處罰、教育宣導等工作成效。
衛福部將賡續積極跨部會推動性騷擾防治工作事項,防治性騷擾事件再次發生,此外,衛福部再次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