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桃園
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人員之專業知能及行政效能,今(13)日於桃園市辦理為期2天的地政業務教育研習會,由杜張梅莊Adralriw Abaliusu副主任委員主持,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業務主管、承辦人員及土登人員約220人共同參與。
杜張梅莊Adralriw Abaliusu副主任委員表示,現行管理原住民保留地之法令,僅有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係屬法律位階,其他均為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原民會已於今(114)年1月9日重新將「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管理利用條例」(草案)函送行政院審議,如果立法通過便有屬於原住民保留地管理的專法,也能解決很多過去不能處理的問題,並使原住民族土地法制與管理體系更臻健全完備。另外原民會已於今(114)年1月13日「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修正施行,這次研習也針對修正重點作說明。
這次研習,為使地方承辦人員充實原住民保留地業務的專業知識,課程中安排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業務之法令解說,並邀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講授有關國有土地管理使用之法規及處理原則,俾將研習所學的專業知能與當前原住民保留地重要政策結合,運用在執行面上,以提升原住民保留地業務之服務品質及成效,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