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監察委員指出新竹市「豐邑晴空匯」社區大樓火警後,內政部應檢討公寓大廈建築安全管理與火場救災指揮調度問題。內政部今(25)日表示,目前已成立「警消勤務安全促進與事件調查會」(勤安會)及完成消防法及子法修正,強化消防人員安全保障、心理諮商輔導,並且針對強化建築建造管理、消防安全檢查、消防人員指揮及安全管理、無線電通訊設備及入室定位等機制持續精進提升,避免不幸事件發生,並對全國22縣市積極督導及抽查。
內政部指出,內政部去(113)年6月成立勤安會廣納各界意見、保障警消同仁安全權益,並推動消防法修法,增訂職業安全專章。113年11月29日消防法修正條文公布後,也積極配合消防法修訂子法,如「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消防人員職務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規則」等6項子法。勤安會同步啟動消防人員的心理諮商,加強輔導及申訴機制,並持續強化作為納入114年度員工協助方案計畫。勤安會也積極推動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作業中程計畫之健檢工作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為前提、執行去識別化分析作業,搜集消防員健康趨勢分析資料,做為健康檢查項目之參考。同時勤安會也參酌美國FEMA等先進國家機關,推動研訂「消防機關現場後勤照顧指引(REHAB)」來照顧消防員,並依試辦結果滾動優化調整。另將8樓層以上高樓大廈管理委員會成員與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納入防災士培訓對象,以強化社區自主防災能力,當社區面臨地震、火警等複合性災害時,可以迅速動員社區力量進行正確的應變與救援措施,發揮救災效益、降低傷害。
內政部說明,消防署、國土管理署在「豐邑晴空匯」火警後,已採取多項具體精進措施,包括:第一、為杜絕高層集合住宅漏報情形,本部立即於113年6月4日發函要求各地方政府務必透過建築執照管理系統,確實掌握應辦理公安申報對象。第二、強化建築建造管理與消防安全檢查機制,本部結合地方政府啟動高樓層建築物公安聯合督導稽查,並要求各地方政府針對高風險案件,例如未按時申報、樓層較高規模較大的集合式高層建築或是災害風險較高類型之建築物,自行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進行公安及消防抽檢或複查,對於未完成缺失改善與未申報對象亦應建立管制清冊持續追蹤至改善完成為止,以免發生疏漏缺失之情形。另今(114)年初已函文要求地方政府,審核起造人申請使用執照時,應檢附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與新材料認可通知書,以及施工紀錄、竣工照片及專任工程人員與監造人查核紀錄等相關文件,確保施工過程均有按圖施工。同時依各界建議,防火區劃納入住宅類的年度公安應檢查項目,近期將進行法制作業。為強化地方政府執行建築物公共安全等業務,內政部每年均辦有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相關業務督導考核計畫,並持續督導落實公共安全業務辦理與精進。
第三、持續落實消防人員指揮及安全管理,為提高火場指揮效能及降低消防人員傷亡風險,消防署於113年4月至6月至北、中、南及東部辦理「救災安全推動高階幹部教育訓練」8梯次,訓練275人次;並於114年2月至5月辦理「114年度火災搶救高階指揮幹部訓練」10梯次,強化火場指揮官指揮概念、判斷決策及戰術運用,提升化災或新型態火災危害認知與災害應變,共計訓練各級消防機關高階幹部262人。
第四、精進無線電通訊設備及入室定位,消防署持續爭取各項中程計畫精進地方消防機關之消防車輛、救災裝備及購置如移動式無線電中繼臺等通訊設備,後續將督導各級消防機關利用常年訓練時間針對大樓(或模擬大樓)假設大型火災情境,實施細緻化無線電分流作業訓練,強化改善無線電通訊品質。114年起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消防機關購置43套入室定位系統,以精進救災安全管制相關事宜,建構更安全的救災環境,全力守護救災人員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