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辦17年的公地放領政策將正式重新啟動。總統今(21)日至彰化縣溪州鄉聽取內政部報告公地放領政策規劃,並指示內政部、財政部在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的原則下,積極展開重啟公地放領工作,內政部表示,此政策不僅是正面回應政府過去對於長期自耕農民的承諾,並為依法具體協助農民來處理土地問題。
今天出席的農民特別表達溪州在地心聲,這片土地由先民用「一支鋤頭、一個畚箕、一台牛車」,百年來辛勤墾拓耕耘,公地放領是所有農民的期待,並希望政府為農民來推動公地放領。
內政部說明,為落實憲法扶植自耕農政策,政府自37年起辦理早期、專案及補辦三階段公地放領,但九二一地震及後續多次風災重創臺灣後,政府基於國土保安與復育考量,從97年起全面停辦公地放領。停辦放領17年以來,政府陸續接到農民重啟公地放領的聲音,今日,透過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宣布,要將土地還給真正耕作的人,來表達對於農民長年守護農地及辛苦付出的尊重與感謝。
內政部表示,目前預計放領的土地包括國有平地耕地及養殖用地2類,放領土地必須是65年9月24日以前已與政府訂約承租至今,並需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經初步盤點,全國65年以前承租至今的國有平地耕地及養殖用地約近2,000公頃、4,445位農民,這些土地未來將納入清查放領土地的範圍。
內政部目前已成立「公地放領審議會」,同時協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在年底前成立「公地放領工作小組」,後續將配合財政部清查土地租約作業,全力推動放領工作,以協助符合放領條件的農民申請承領及取得土地所有權,也為臺灣辛勤付出農民與農地農用的永續發展,寫下重要的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