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114)年9月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光復鄉嚴重受損,營造業者在最短時間內召集大量專業工班,積極協助政府辦理多項復原重建工作,實屬不易。為感謝業者貢獻,內政部今(16)日表示,勞動部已同意花蓮災後復原的營造業者,可納入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移工專案適用範圍。即日起,持有地方政府開立救災證明或機關感謝狀,同時符合勞動部聘用規定的營造業者,可檢附文件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申請營造業移工雇主資格認定。
內政部說明,本次可申請對象為實際投入人力至災區從事營繕相關復原重建作業的營造業者,申請方式及名額核配,均比照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移工專案方式辦理,同樣優先審查投入災區且先前未曾獲得移工分配名額的營造業者,實際核配名額不得超過聘僱本國勞工數的40%為限,適時補充產業勞動力,及減少對既有施作中的工程之影響。
營造業者如有移工申請資格認定等相關疑問,可透過諮詢專線(049)2316035,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都有提供專人服務,另詳細申請規定、表單及Q&A,可至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https://cloudbm.nlma.gov.tw)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