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間團體今(13)日召開「反對假社宅之名、行容積放水之實」呼籲行政院撤回修法記者會。內政部國土署表示,此次修正《都市更新條例》,主要回應民間自主都更在推動過程中,常面臨住戶整合不易、專業能力不足及資金風險較高等問題,因此將導入專業協助機制及財務支持等措施,擴充推動量能以回應民眾居住需求與期待。至於容積獎勵部分,將要求實質提供社會住宅與婚育宅才享有容積獎勵,除設法定上限外,亦會嚴格審查其公共性。
國土署指出,目前都更案件多由建商主導,自主都更仍偏少,主因在於資金取得不易、專業整合不足及住戶共識不易形成。因此,《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方向,是希望能整合跨部會資源,降低民眾參與門檻,提升案件推動效率,如導入「全案管理機構」、建立信用保證制度及標準化融資流程等機制。國土署表示,擴大都更量能、加速推動,是為讓民眾早日享有安全且機能完善的居住環境。
國土署說明,目前社會住宅多由政府直接興辦,但受限於資源與人力,為加速興辦,必須強化公私協力,透過都更分回、都計變更回饋及容積獎勵捐贈等多元方式擴大供給;相關案件均以實質提供社會住宅與婚育宅為取得容積獎勵前提、經地方及中央依法審議,除設有法定上限外,亦從嚴把關公共性,並在確保都市機能與公共設施承載無虞下推動,兼顧都更與社宅雙目標。此外,目前國家住都中心與地方政府已透過都更取得近4千戶社宅,國際上如英國大倫敦計畫、倫敦奧運公園及美國舊金山包容式住房等亦有類似作法,未來將持續社會溝通與制度檢討,在兼顧公共利益與效率下,穩健推動政策,打造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