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署今(13)日邀集北部地區地方政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綜合營造業公會、北部地區營建剩餘土石方及貨運等相關公會召開「推薦具公益性及單一工程出土達2萬立方公尺之民間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申請進臺北港程序流程」說明會。國土署會中說明,透過行政院跨部會協調,臺北港自4月10日起,民間單一工程出土量門檻已降至2萬立方公尺,另符合公益性或配合國家發展政策的民間工程也可以進行申請,透過第一線產業面對面說明,加速土方去化。此外,有關臺北市微型工程廢土擋路的情況,內政部已聯繫臺北市政府,確認市府已積極處理排除。
國土署、雙北市政府及臺灣港務公司分別針對符合公益性或配合國家發展政策之工程,就運送至臺北港去化申請態樣、申請流程、應檢附文件及注意事項等進行詳細說明,並提醒運往臺北港收容的土方皆需通過土壤污染管制及重金屬溶出相關檢驗,請業者可先行準備檢驗證明,以加速後端申請與審查作業進行。此外,現場也請出席說明會的產業公會代表擔任種子窗口協助向所屬會員進行宣導,並建立聯繫通訊群組,來盡速排除會員申請遭遇問題,加速土方去化效率。
國土署最後表示,北中南三區域收容作業陸續啟動,讓各縣市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能夠有序運作,國內建設也能順利推動。除今日就臺北港收容政策進行說明,並訂4月27日(星期一)再召開中部地區說明會,詳細說明彰濱崙尾土方暫置場、臺中港填海造陸計畫及南投防災示範公園收容土方作業進度及申請流程,中央繼續攜手地方共同合作,擴增國內土石方去化量能及落實管理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