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家宏/雲林
雲林縣自49年辦理農地重劃迄今,累計辧理160區,總面積達79,951公頃,「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計畫」係針對60年以前辦理完成之農地重劃區,將農路併行之給、排水路配合施設混凝土U型溝,路面舖設碎石級配並拓寬農路路面,依當時時空背景大多循傳統工程設計方式,進行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之規劃設計,許多農水路工程溝渠僅設計內面工,地方民眾及代表經常陳情反映農路溝渠嚴重破損,影響灌排水路功能,造成淹水等情況,惟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無法完全滿足農民需求,盼能放寬年限納入辦理改善。
縣府地政處指出,上開計畫每公頃補助經費為新台幣25萬3,000元已多年未行調整,近期缺工缺料嚴重、營建物價不斷上漲,對於區內農路一併改善雙側溝渠及路面重新鋪設碎石級配所需工程費預算嚴重不足,礙於經費有限,農路多未能鋪設瀝青混凝土,邇來農民怨聲農路未鋪設瀝青使行車不便、意外頻傳。
張麗善縣長於112年5月20日帶著縣府相關局處一級主管,赴行政院向副院長鄭文燦爭取調整本計畫之補助經費,建議提高至新台幣40萬元並全面鋪設瀝青混凝土路面在案,另行政院於近期10月17日院臺經長字第1121031570號函復:經費調整原則可行,請按未來工程實際需求並依後續營造工程物價指數變動情形 ,再行檢視補助經費調整幅度及總經費需求後,納入下一期程(自114年至117年)計畫辧理,另放寬可辦理改善年限部分自114年起,放寛61年至69年辦竣農地重劃區之農水路納入新改善範圍。
張麗善縣長表示,爭取提高每公頃補助經費及放寬可辧理改善年限,能促進農業生產環境,便於機械耕作及農產運輸,帶動地農業發展產業再升級,讓農民於好的耕作環境下創造出更多優質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