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原生資源消耗、促進國內塑膠循環再生,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規劃塑膠容器產品符合3S1R者可享「綠色費率」優惠,3S分別為Single material、Simple color、Small label,對應綠色設計三要素(純料、原色、減標籤);1R代表Recycled material,對應使用再生料且達25%,若產品同時符合前述2項者,最高可享原費率7折優惠,期透過經濟誘因,引導產業加速投入綠色生產及資源循環之轉型。循環署專責資源循環政策規劃與管理,以「3大循環策略」、「2大驅動支柱」為施政主軸,策略包含「綠色設計源頭管理」、「能資源循環利用」、「廢棄物量能平衡及管理」等3大策略,並串聯上、中、下游產業暢通循環網絡,同時發展創新技術與制度,作為支持驅動資源循環的支柱。針對國際關注終止塑膠污染議題,循環署推動塑膠資源循環,採取「淘汰替代」、「源頭減量」、「加強回收」及「循環再生」等行動措施,減少原生物料的使用。對於採用環境友善設計的產品訂定回收清除處理費優惠費率,亦稱為「綠色費率」,作為經濟誘因,鼓勵更多企業轉型、共同投入塑膠循環經濟,改變材料或產品的設計。環境部(前環保署)於111年公告「非填充食品之塑膠再生商品推動作業要點」,鼓勵企業使用再生料,本次針對公告應回收項目之塑膠容器類產品,祭出綠色費率優惠,如自願性使用再生料達25%,提供回收清除處理費徵收費率最高85折優惠,希望藉由實質鼓勵,推動業者從源頭設計即導入資源循環概念,帶動永續生產模式,進而邁向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12「促進綠色經濟,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預計再生料於2025年使用量增加2.4萬噸,減碳量可達4.8萬公噸。台灣生產塑膠製品的石化資源幾乎全數仰賴進口,為能有效利用資源價值、跟進國際環保趨勢,除了鼓勵再生料使用,避免資源浪費外,透過「3大循環策略」中的「綠色設計源頭管理」推廣產品符合綠色設計三要素:純料、原色、少標籤,從源頭減少塑膠的耗用,提升產品的可回收性,使產品回收循環更方便,能夠提高回收處理效能並提高再利用率,故也給予「綠色設計」回收清除處理費徵收費率最高85折優惠。如有塑膠容器產品同時符合前述二者,進一步給予7折優惠。聯合國預計於2024年底前完成「終止塑膠污染公約」草案,預期將影響各國塑膠減量與循環政策之訂定,促使產業採取對應行動。循環署表示,我國已訂定塑膠資源循環策略,本次規劃塑膠容器產品回收清除處理費用之優惠費率作法,預計於113年上半年完成法制作業,於同年下半年施行,未來也將持續滾動式調整政策,期能與國際趨勢並進,讓經濟與環境共存共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