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6月底之電動小客車登記數為46,919輛,較111年6月底增加22,915輛,增幅達95%,顯示近年國內電動汽車數量快速成長。為建置電動車友善的交通環境,應具有足夠的中繼充電站點,以因應電動車之電力補充需求,行政院於111年9月26日核定交通部提報112年至113年「公共充電樁設置及區域充電需求評估計畫」,計畫經費9.8億元,期盼透過計畫,加速各縣市充電樁建置,以達成「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目標。
公路總局自112年5月10日於補助審查執行要點核定後開始受理各縣市政府提案申請,截至112年7月底已受理19縣市申請公共充電樁補助計畫,其中已核定7縣市,包括臺北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南投縣、花蓮縣以及連江縣,總計核定慢充1,653槍、快充199槍、中央補助經費合計181,429千元。
公路總局補助充電樁計畫期程為2年(112至113年),為利各縣市政府能於期限內完成設置充電樁,公路總局目標8月底前核定各縣市政府之公共充電樁補助計畫,故提醒還未完成申請的縣市政府,將電動車未來成長趨勢納入申請充電樁建置考量,並加速申請的腳步;對於已核定獲補助縣市,請加速充電樁建置執行,以符合充電車市場及民眾期待。
公路總局自112年5月10日於補助審查執行要點核定後開始受理各縣市政府提案申請,截至112年7月底已受理19縣市申請公共充電樁補助計畫,其中已核定7縣市,包括臺北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南投縣、花蓮縣以及連江縣,總計核定慢充1,653槍、快充199槍、中央補助經費合計181,429千元。
公路總局補助充電樁計畫期程為2年(112至113年),為利各縣市政府能於期限內完成設置充電樁,公路總局目標8月底前核定各縣市政府之公共充電樁補助計畫,故提醒還未完成申請的縣市政府,將電動車未來成長趨勢納入申請充電樁建置考量,並加速申請的腳步;對於已核定獲補助縣市,請加速充電樁建置執行,以符合充電車市場及民眾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