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務公司表示,將採用SBTi(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參考國際港口做法,分別設定港務公司自身於2035年、港區營運作業於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減碳目標,並設定減碳作為分七大面向推動,包含『能源結構調整』、『資源分配』、『運具電動化』、『船舶運輸潔淨化』、『設備升級』及『組織行為改變』等面向;其中,目前已推動的措施包括:船舶進出港減速、設置智慧能源管理系統、碼頭建置岸電209座等,111年減碳量總計達13.2萬公噸。港務公司更表示,港口作業的特性,船舶產生的碳排為港區溫室氣體之主要來源,目前自有的工作船備勤時已全面100%使用岸電,未來更將透過獎勵業者使用岸電等作為,提升貨櫃船舶及郵輪岸電使用率,進一步減少船舶的碳排放量。
經港務公司自願性溫室氣體盤查後得知,自身的碳排放以電力使用為主,占比超過90%。為了達成能源潔淨與自主性,港務公司已經開始採購綠電,並推動再生能源自發自用評估。港務公司也表示將與港區太陽能發電及再生能源業者訂定優先購電權利,目標是在2030年前主要辦公室100%使用綠電,以實現RE100(100%使用綠電),預計每年可減少約24,780公噸二氧化碳。
此外,港務公司為了達成臺灣港群2050碳中和的目標,規劃以花蓮港作為碳中和示範場域,盤點訂定港區整體低碳轉型行動計畫,並將其付諸實行,花蓮港碳中和示範場域之推動經驗更將推展應用於其他商港,使整個港群朝2050碳中和目標邁進。
港務公司同時指出,為達成2050碳中和的目標,港群將採用更多元與彈性的手段與時俱進,以持續永續發展,並透過管理與獎勵手段,與港區業者攜手共同減碳;為加速帶動港區業者走向碳中和,定期辦理業者說明會分享碳管理最新知識,同時針對業者承諾使用一定比例再生能源、替換電動化運輸車輛及機具等措施,訂定獎勵辦法。港務公司將透過與內部員工及外部利害關係人,倡議討論減碳之合作參與,共同落實環保責任,達成互利共榮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