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最主要死亡族群為機車及高齡者,機車佔全體死亡人數6成4、高齡者約佔4成1,根據統計111年1-11月機車事故死亡人數1,786人,較110年同期增加152人(+9.3%);高齡者死亡人數1,151人,較110年同期增加125人(+12.2%);酒駕防制略有成效,死亡人數為252人,較110年同期減少32人(-11.3%)。
機車事故死亡與110年同期比較,以成年人及高齡者二個年齡層最多,成年人增加68人,高齡者增加91人,但每十萬人則以高齡者死亡15.96人、年輕人死亡12.77人較高。
30日死亡人數較110年同期增加最多之5縣市,累計增加高達193人,分別為彰化(+57)、新北(+50)、高雄(+47)、臺中(+20)、竹縣 (+19)。就機車死亡部分,增加較多為彰化(+47)、新北(+40)、臺中(+20)、高雄(+16)、南投(+14)、臺南(+14)。另外高齡者部分,增加較多之縣市,分別為新北(+37)、臺中(+35)、高雄(+27)、彰化(+23)、臺南(+14)。酒駕成效較佳之縣市為臺南(-15)、高雄(-11)、屏東(-9)、苗栗(-8)、桃園(-5)、彰化(-5)、臺東(-5)。但是有5個縣市酒駕增加較多為臺中(+16)、新北(+6)、國道(+3)、南投(+2)、澎湖(+2)。
另前述提及扣除自然死一事,108年以前道路交通事故統計採計24小時內死亡人數,為與國際接軌,改採計30日內死亡人數,然而交通部公布之數據,道路交通事故30日內死亡人數並未扣除自然死人數,參考其他國家作法,美、英、紐、澳、加、德、法等西方主要國家進行道路交通事故統計皆將自然死扣除,故我國未來擬扣除自然死,以真實呈現數據。
112年道安精進作為將從工程面改善人行車行空間、從教育面形塑優質交安文化、在執法面強化交通安全執法等三大構面推動十項改善策略。
1.改善人行車行空間
(1)人行空間改善:包括改善人行道、落實人行環境項目考評、建構完善人行道設計法規、設置行人專用或早開時相、倒數行人燈
(2)車行空間改善:減少路側障礙物與加強夜間照明或警示設施、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
(3)推動行人及高齡友善區
2.形塑優質交安文化
(1)推廣停讓文化,加強社會交通安全宣導
(2)落實大客車駕駛管理
(3)精進機車訓考作為,包括擴大機車駕訓補助至4萬名、推動試辦機車道路駕駛訓練
(4)辦理社區交安宣導,強化長者安全關懷,結合路老師、村里長進行社區交安宣導
(5)推動交安教育課程模組,包括A.盤點中小學教科書,依據課程模組納入交通安全內容,B.至少補助650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交通安全課程、C.辦理交通安全課程中小學教師研習(200場次)、D.充實交通安全數位學習資源(教學影片5部、教材包5主題)、E.推動高級中等學校機車騎乘安全課程模組
3.強化交通安全執法
(1)加強重點違法項目,包括A.路口不停讓行人、B.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C.人行道違規停車、D.機車無照駕駛、闖紅燈、未戴妥安全帽、超速、E.落實執行護老專案保護長者取締違規車輛
(2)精進監理管理作為,主要工作為加强駕(牌)照與違規管理,包括加強新手駕駛與高齡者的駕駛管理、遏止重大違規對危險駕駛加重處罰 、強化監理機制提升交通違規案件清繳
此外,近來國內道路交通安全提昇受到國人殷切期盼,惟目前政府推動道安工作,面臨權責單位缺乏完整政策方針、組織為任務編組、預算不充裕且穩定性不足、跨部會及地方之權責與分工待強化、各級政府計畫之成效監督機制待精進等課題,故交通部將借鏡日本「交通安全對策基本法」經驗及我國相關基本法規定,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立法程序,除宣示國家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外,亦明定推動組織、經費及計畫等重要事項,以加速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預計112年4月底前完成草案研擬,再召開會議研商草案內容及辦理法制作業程序,完成後陳報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