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林冬生/苗栗
早期台灣社會為了維護環境清潔,除了教育之外,還提倡「你丟我撿」運動,如果放在民智相較從前已大有進步的現在,大部分民眾一定會問:為什麼你要丟?你丟的為什麼要大家撿?更懂事的人還會直接回答:所有人都不能亂丟垃圾啊!
很可惜,一樣米養百樣人,即使都受過同樣的教育,都通過了同樣的考試,但就是還有一部分人是極度缺乏公德心的,很多時候不是不知道不行亂丟垃圾,而是積習已久,進而完全忽視他人的權益!這種人如果只以道德要求,以為他們會即時改邪歸正,馬上心悅誠服做好人,那根本是緣木求魚!
因此,法律就成為道德的最後防線,面對破壞、傷害社會的人,只有法律稍可制止一下他們的行為,畢竟要他們付出某種程度的代價,才能夠提醒他們行為的不當!
「這裡不是垃圾場 !」頭份市公所發出嚴正聲音!許多人為了一時的生活方便,自家(己)製造的垃圾隨手往河裡丟、路邊倒,檳榔渣隨口吐、煙蒂隨手扔,除了汙染環境、影響市容並增加環境衛生風險,導致某些傳染病的蔓延。為維護市容整體環境品質,落實「乾淨家園」,也不讓公所清潔隊同仁、里長傷透腦筋且持續疲於奔命,頭份市公所決定實施「你丟我『檢』」政策。
頭份市長羅雪珠表示,該市依據中央廢棄物清理法已訂定該市獎勵檢舉隨手亂丟垃圾要點,從113年1月1日起施行,民眾如果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查證屬實並裁處罰鍰處分確定者,將發給實收罰鍰金額10%獎金。
羅雪珠強調,希望藉由全民監督,能有效降低隨意亂丟垃圾的行為,並鼓勵民眾勇於檢舉,共同維護市容環境品質。期盼除了民眾發揮公德心,不製造髒亂外,也以裁罰手段,遏止污染環境行為,一起來守護我們的家園。檢舉獎勵作業要點請上頭份市公所網站 https://ssur.cc/CAwRW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