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113年1月31日第1686次委員會議決議,宜蘭縣重機械操作員職業工會訂定參考價目表提供予會員之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之禁止規定,命宜蘭重機械工會停止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宜蘭重機械操作員職業工會係依工會法設立,成員具事業身分者逾百人,屬於公平交易法第2條第2項之事業團體。該工會於97年即曾訂定參考價目表,並於111年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修訂。工會表示,訂定參考價目表主要目的是協助會員以合理折舊成本折算機械作業價格,沒有強制會員遵守。
然而公平會調查發現,參考價目表置於工會供會員取得,並公告於網站,由於一般民眾或事業常會對於第一時間獲知的價格最有印象,因此事業團體提供之參考價格表即形成價格決策的「基準點」,足以拘束並影響個別會員之訂價自由,而損害了市場競爭機制,且公平會進一步向會員瞭解後,發現有會員將價目表當作定價之上限,可見該價目表已產生一定程度之影響力,而拘束會員之事業活動,對相關市場之供需功能產生影響。
公平會再次提醒,公、協會等各類事業團體製作參考價目表,無論有無強制性,都很可能形成訂價參考基準,進而拘束事業訂價自由,有構成違法聯合行為之可能,各事業團體應特別審慎,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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