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雲/台北
為促進學生群性發展及因應少子女化對小校的衝擊,國民教育法授權教育部訂定子法,為混齡教學法制化奠定基礎,教育部國教署目前已發布「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混齡教學及混齡編班實施辦法」,支持全國小校拓展多元發展進路,並提供在職教師增能研習與輔導諮詢機制,輔導教師開發屬於各校的混齡教學課程,提升學生學習動機。
國教署說明,以新北市上林國小為例,該校教學團隊利用當地螢火蟲季結合校園環境資源,帶領三年級與四年級學生共同觀察與探索自然科學的領域課程;臺中市溪尾國小則以「筏現稻鄉」為題,發展初階與進階的綜合活動課程,在「結繩技術與渡烏溪」單元,學生從低年級時學習與他人合作練習結繩技術,到三年後能獨立完成造筏任務,最後帶領學弟妹們渡溪,透過課程並隨年齡增長而擔任不同角色中覺察省思,進而發展出同理心。低年級學生分享「有哥哥姊姊帶我做,我比較不害怕」;高年級生則表示「過程中學習到領導和被領導,還有溝通協調能力」。
另外,學校教師也能從「跨年級教學公開觀議課暨課例研討會」中與實務專家進行交流,藉由互相觀摩與教學共備的機會中提升專業知能,讓學生有機會在互動對象多元化的跨年級教室裡,發揮個人所長,也更能體會到團體互助的價值與意義。
國教署表示,為推廣混齡教學模式,已於「CIRN 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跨年級教學」、「Youtube影音頻道:跨年級教學」及「Facebook粉絲專頁:跨年級教學 Multi-grade Instruction」等多元管道,持續提供優良教學案例、實務現場影音及專業知能研習等資源,支持小校深化教學,協助學生在跨年級團體中發展群體經驗,確保優良教育品質。
圖/臺中市烏日區溪尾國小在綜合課程中,高年級與低年級分工合作學習於烏溪溯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