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林守慈/澎湖
高職畢業後就結婚離開職場當全職媽媽的劉小姐,在第3胎出生後2個月婚變,選擇離婚獨力扶養三名幼子,沒有收入、沒有工作也沒有專長,劉小姐在人生最徬徨的這個時刻,求助勞動部高屏澎東分署澎湖就業中心,並經就業服務員的協助,找到門市銷售的工作,為孩子們撐起一個家。
今年23歲的劉小姐從小單親,父親從事粗工,原生家庭讓她早熟、獨立,從高職開始就打工賺自己的生活費及學費,不再依靠家裡,並於高職一畢業就結婚有了自己的家庭。婚後丈夫因職務關係需輪班常不在家,再加上婚變導致家庭失和,使劉小姐一個人咬牙帶2個幼子,還有剛出生2個月還在襁褓中的孩子,毅然決定離開。離婚後因離開職場多年且求職條件不佳,也不知道任何求職管道,對於找工作毫無頭緒且無助,後來她不經意在社群網站看到職缺刊登訊息而來到澎湖就業中心求職。
因為劉小姐年輕、工作經驗少、沒有專長及技能,又因為獨自扶養、照顧3個小孩,可能不定時請假,需要較為彈性的工時,求職十分不易。為此,就業服務員先透過諮商及就業輔導,協助劉小姐釐清工作及職涯發展方向,並篩選最合適的工作一一推介。推介初期試了旅宿、門市等服務業類的工作,大都因為她需要照顧孩子臨時請假或短暫外出而未獲錄取,所幸澎湖中心就業服務員積極不放棄,主動拜訪了多家廠商,同時也運用僱用獎助措施提升雇主僱用意願,順利為劉小姐找到門市人員的工作,並協助劉小姐申請「婦女再就業計畫」,使劉小姐有穩定的收入照顧家庭外,也能額外領取就業獎勵金。
「很開心我現在不用再開口伸手要錢了!」劉小姐目前工作穩定,也已熟悉工作內容,她很感謝就業服務員的協助以及公司願意給予友善的職場環境,老闆和同事們對她的細心教導與包容,讓她在工作上和小孩間都能兼顧。再度回到職場雖然忙碌但內心感到十分踏實,生活也變得更加充實有意義。
澎湖就業中心主任陳家全表示,勞動部為鼓勵雇主僱用特定身份勞工,求職者報名完成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成功並就業滿30日以上,雇主可獲得僱用獎勵,每月最高可補助13,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另外,為促進婦女再就業並配合國內疫後缺工各項措施,政府推動婦女再就業獎助計畫,運用自主訓練獎勵、再就業獎勵及雇主工時調整獎勵等措施,鼓勵退出勞動市場180天以上之婦女就業,以劉小姐所參與的再就業獎勵來說,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者成功就業滿3個月,就可以領取最高3萬元的就業獎勵金。若民眾或雇主想瞭解各項就業與再就業之促進措施以及求職資訊,可撥打06-9271207澎湖就業中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