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以其匿名性和便利性,逐漸成為各類犯罪者躲避追緝的工具,執法機關有必要提升自身科技水準,以與犯罪抗衡。本部委託臺灣高等檢察署建置「檢察機關查扣虛擬資產監管平台」已於113年4月15日正式上線,未來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所查扣之虛擬資產都能在安全的系統下被妥善保管,等待確定判決後將之沒收或發還被害人,以澈底剝奪被告犯罪不法所得。
本系統乃本部自民國111年8月間開始規劃,歷經多次會議,決定委託臺灣高等檢察署建置監管平台。系統建置完成後又多所整備:包括自112年11月起召集檢察機關代表研商本系統相關配套會議並律定統一的流程、與司法警察機關就上線後之相關作業細節進行協商,更針對檢察機關進行7場教育訓練,共計155人受訓,力求上線後之系統穩定與安全。
虛擬資產不是法外之地,科技化的法務部乃進步執法之後盾,不容正義的天平因任何技術落差而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