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局表示,本次事故發生後經內部調查檢討,已立即採行下列措施,強化臨軌施工安全:
一、修訂收工檢查規定,要求廠商監工、監造顧問及工程分局督工人員落實收工檢查及複檢確認,並於鐵道局施工管理APP即時上傳檢查表。
二、要求各施工區域每日召開施工界面協調會,確認當日施工內容,清點進場人員與機具物料清單及數量,並指定各工區專責之監造及監工人員。
三、要求廠商於夜間施工時,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完備設置照明及通訊設備。
四、加強鐵路沿線施工作業之教育訓練,派員至各分局對監造及施工廠商人員宣導臨軌施工安全之各項措施。
鐵道局進一步說明,該局並自112年第4季起,導入業界安全管理系統(SMS),系統化管理臨軌工程安全,相關安全管理機制如下:
一、成立「工程安全管理委員會」,由外部學者專家及局內工程主管共同組成,每月召開會議審閱工程危害辨識結果、工程督導及安衛稽核涉及臨軌安全事項、以及審議施工相關事故事件內部行政調查結果,並對工程安全管理事項提出建議。
二、頒布「工程危害管理作業手冊」,明訂危害管理組織、權責與機制,在工程分局成立工程危害辨識小組,將以往發生之事故事件或經風險評估可能造成事故事件之風險來源,於辨識分析後研擬或新增控制措施,送鐵道局工程危害審查小組審議,以系統性且一致性方式予以審查、監督及控管,將辨識結果登錄於「危害登記簿」,使危害管控更具系統化,可直接運用於施工前的勤前教育及危害告知及設計階段風險管控計畫等,逐步建立施工團隊「危害辨識、風險管控」的安全文化。
三、頒訂「臨軌高風險工項安全責任表」、「臨軌高風險工項安全責任組織」,明白律定工程分局督工、監造顧問及廠商監工人員之責任。廠商監工人員執行收工檢查等工作外,鐵道局要求由現場監造指派1人擔任安全關鍵人(Security Critical),擔任共同作業聯繫窗口及指揮現場安全檢查,並由工程分局督工人員進行抽查。
四、新訂安全責任作業紀錄表,強化進場前及離場時之人員、機具、物料之清點與確認。
五、另鐵道局正積極開發工程管理智慧化雲端系統,整合工程危害辨識、門禁管制、CCTV、電子圍籬及開挖支撐應力應變監測系統等,以強化工地管理作業。
鐵道局強調,將與監造及施工廠商以此案為鑑,不斷優化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並努力落實PDCA管理循環,全體施工團隊並以工程「零災害、零事故」為目標,持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