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今(5/9)日於桃園市政府展開「行人安全環境總健檢及行動改善方案」輔導會議第8站,就人行空間改善、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等行人安全環境設施建置事項聽取簡報及商討精進作為。
桃園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區域產業蓬勃發展,加以周邊縣市人口遷入,交通環境除須考量在地居民生活習慣及人口成長之需求外,並須依目前以人為本之政策進行調整及改善,今日市府由金志聿副秘書長帶領團隊並統籌分工,透過系統性的簡報說明目前推動人行設施之進度及未來推動構想與建置方案,除系統性分析交通環境及事故原因、積極推動串連區域性人行路網如行人與高齡友善示範區及校園周邊通學廊道改善、辦理學童高齡交通安全與校園機車安全駕駛防禦宣導外,後續將結合各局處及區公所的力量,化阻力為助力,共同維護行人安全。
交通部及輔導委員聽取簡報後提供更細緻的做法與建議,包括向中央爭取整體規劃經費並強化盤點基礎建設資料與制定分年分期改善計畫、加強橫向聯繫與府內整合分工、都市計畫及設計結合交通規劃納入停車問題及人行空間檢討、運用拼圖概念強化區域人行路網串聯與道路空間重分配、醫療院所及校園周邊道路人行動線串聯成網、車道瘦身及速限管理、因應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普及推動機車老師道安宣導擴大至各年齡層、強化道安改善策略與績效指標滾動檢討機制、辦理公共工程時落實交通維持計畫、推動勞動安全教育納入人本交通概念與運用科技執法等事項,並請縣府再次檢視健檢報告完整度,於113年底前完成修正並於官網公開閱覽,以利民眾瞭解地方人行環境建置改善之推動構想。
為提升行人安全,交通部先前於112年4月10日函送「人行空間改善原則及作法」予各地方政府參考並推動人行環境健檢作業。為持續瞭解縣、市政府辦理情形,提供改善建議及相關單位可直接面對面交流的機會,交通部113年度再度推動「行人安全環境總健檢及行動改善方案」輔導計畫,邀集專家學者至各地方政府聽取辦理情形與地方縣市首長或副首長綜合座談,請地方政府本於權責加速推動盤點規劃改善方案,並促請其於113年底完成「行人安全環境總健檢及行動改善方案」報告,除將相關改善方案納入各地方政府依「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規定擬訂之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外,並要求於地方政府官網公開閱覽,提供民眾了解相關政策推動作為。
交通環境的建置改善攸關民眾通行行為的調整改變,每個人下了車都是行人,更應提供行人安全的交通環境及一條順、平、通暢之人行通道,兼顧在地居民生活及觀光發展並重。行政院已核定「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4年400億元之經費,並推動「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之立法作業,該條例於113年5月1日奉總統令公布在案,未來將由上位法規及實質資源積極協助地方推動人行環境建置作業,透過中央地方互相合作,並藉由地方首長與團隊積極規劃及強化執行能量,共同推動人行環境改善。
桃園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區域產業蓬勃發展,加以周邊縣市人口遷入,交通環境除須考量在地居民生活習慣及人口成長之需求外,並須依目前以人為本之政策進行調整及改善,今日市府由金志聿副秘書長帶領團隊並統籌分工,透過系統性的簡報說明目前推動人行設施之進度及未來推動構想與建置方案,除系統性分析交通環境及事故原因、積極推動串連區域性人行路網如行人與高齡友善示範區及校園周邊通學廊道改善、辦理學童高齡交通安全與校園機車安全駕駛防禦宣導外,後續將結合各局處及區公所的力量,化阻力為助力,共同維護行人安全。
交通部及輔導委員聽取簡報後提供更細緻的做法與建議,包括向中央爭取整體規劃經費並強化盤點基礎建設資料與制定分年分期改善計畫、加強橫向聯繫與府內整合分工、都市計畫及設計結合交通規劃納入停車問題及人行空間檢討、運用拼圖概念強化區域人行路網串聯與道路空間重分配、醫療院所及校園周邊道路人行動線串聯成網、車道瘦身及速限管理、因應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普及推動機車老師道安宣導擴大至各年齡層、強化道安改善策略與績效指標滾動檢討機制、辦理公共工程時落實交通維持計畫、推動勞動安全教育納入人本交通概念與運用科技執法等事項,並請縣府再次檢視健檢報告完整度,於113年底前完成修正並於官網公開閱覽,以利民眾瞭解地方人行環境建置改善之推動構想。
為提升行人安全,交通部先前於112年4月10日函送「人行空間改善原則及作法」予各地方政府參考並推動人行環境健檢作業。為持續瞭解縣、市政府辦理情形,提供改善建議及相關單位可直接面對面交流的機會,交通部113年度再度推動「行人安全環境總健檢及行動改善方案」輔導計畫,邀集專家學者至各地方政府聽取辦理情形與地方縣市首長或副首長綜合座談,請地方政府本於權責加速推動盤點規劃改善方案,並促請其於113年底完成「行人安全環境總健檢及行動改善方案」報告,除將相關改善方案納入各地方政府依「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規定擬訂之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外,並要求於地方政府官網公開閱覽,提供民眾了解相關政策推動作為。
交通環境的建置改善攸關民眾通行行為的調整改變,每個人下了車都是行人,更應提供行人安全的交通環境及一條順、平、通暢之人行通道,兼顧在地居民生活及觀光發展並重。行政院已核定「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4年400億元之經費,並推動「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之立法作業,該條例於113年5月1日奉總統令公布在案,未來將由上位法規及實質資源積極協助地方推動人行環境建置作業,透過中央地方互相合作,並藉由地方首長與團隊積極規劃及強化執行能量,共同推動人行環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