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一、臺鐵公司從業人員薪資前經交通部與臺鐵公司多次討論後完成研訂,並提報113年4月22日公司董事會通過函報交通部,因內容尚有不足,經臺鐵公司修正後於同年8月12日才再次提報交通部,臺鐵公司將主動積極依法定程序加速完成報核程序。<br> 二、另臺鐵公司113年甄試進用之從業人員已先依甄試簡章公告發給薪資,俟從業人員薪給管理要點核定後,將立即補發差額。<br>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