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編輯
中新社報導,美國華盛頓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塔尼婭·丘特坎當地時間28日宣布,將於明年3月4日審理前總統川普涉嫌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案。
丘特坎表示,開庭日期不應該也不可能根據被告的時間決定,川普將受到與其他被告同樣的待遇。他並表示,公眾有權看到該案得到迅速且有效的審理。
川普律師團隊之前曾要求於2026年4月開始審理該案。律師團隊認為,從法學角度而言,該案在美國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並且檢方提供超過1200萬頁的材料,需要充足時間審閱如此大量的證據。
美司法部特別檢察官辦公室則提議,將審理日期定在2024年1月2日。特別檢察官辦公室表示,公眾希望該案可以盡快開庭審理,並且關於該案的很多證據早已公之於眾。
川普之前發文稱,丘特坎絕無可能讓他在這一關乎言論自由和公正選舉的荒唐案件中獲得公正審判。
美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起訴書稱,川普因涉嫌試圖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受到刑事指控。
美媒報導,川普在2024年大選年將面臨繁忙的法庭行程。明年3月25日,他涉嫌向艷星支付封口費案將在紐約開庭審理。明年5月20日,不當處理涉密文件案將在佛州開庭。
此外,川普本月24日就試圖推翻2020年大選喬治亞州結果一案向富爾頓縣監獄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