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蔣姓義務人因無照騎乘機車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且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遭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交通裁決中心分別裁罰18萬9,000元及1,800元,另蔣男尚積欠高達82筆勞、健費用,經各相關主管機關陸續催繳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簡稱高雄分署)執行。
高雄分署受理蔣男案件後,啟動調查財產程序並通知蔣男到場說明財產狀況,惟蔣男卻置之不理,高雄分署旋即查封蔣男名下位於高雄市橋頭區二筆持分土地,並訂於113年11月11日(一)上午『五打七安聯合拍賣會』進行拍賣,蔣男擔心名下土地遭他人買走,在拍賣會前夕趕緊請親友到高雄分署繳清所有案款共計新台幣26萬1,164元,高雄分署公告停止拍賣並塗銷查封登記。
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人人有責,建置安全友善的用路環境,需要大家同心協力配合,高雄分署落實行政院推動「五打七安」政策,對於各種類型的交通違規罰鍰案件,不論金額大小,均將持續深化執行,尤其對於惡意漠視交通法規之違規慣犯,高雄分署列為重點執行,以杜絕違規人蓄意拖欠罰鍰及漠視其他用路人權益的心態。
圖/蔣男不動產停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