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終將近,消費者開始安排參加聖誕、跨年或年末聚餐等活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民眾,活動舉辦者或公共場所管理者為轉嫁責任風險可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對於民眾參加活動或在公共場所發生意外事故而受有體傷或財物損失,而向業者請求賠償時,倘投保業者(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則保險公司將依契約約定承保範圍予以理賠。因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係由業者投保,受害民眾無法直接向保險公司求償,但受害民眾可保留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或財物修復單據,向活動舉辦者或公共場所經營管理者請求損害賠償,由投保業者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將在保險金額範圍內,依受害民眾實際損失程度與投保業者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予以理賠。
金管會提醒民眾參加戶外活動或出入公共場所時,可主動詢問活動主辦單位或場所業者之投保狀況,亦可檢視所參加活動簡介之相關投保資訊,以維護自身權益。
金管會提醒民眾參加戶外活動或出入公共場所時,可主動詢問活動主辦單位或場所業者之投保狀況,亦可檢視所參加活動簡介之相關投保資訊,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3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