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近月頻傳營建工程停擺、土石方無處可去的「土方之亂」,引發產業界與地方政府高度焦慮。國民黨立法委員柯志恩今(22)日出席由國民黨高雄市議會黨團總召黃香菽主持的「高雄市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處理廠設立及運作機制探討公聽會」,與中央部會官員、地方議員、產官學界代表齊聚一堂,試圖為卡關已久的土石方問題,尋找制度解方。
會場中,來自營建產業的第一線聲音此起彼落,現場氣氛凝重卻迫切。柯志恩指出,當前多數建築工程因施工腹地有限、成本壓力沉重,往往難以在拆除現場即完成源頭分類,導致營建廢棄物、混合物與營建剩餘土石方被一併清運,後續分類與去化成本層層堆高,也成為非法傾倒與掩埋的溫床,形成結構性的惡性循環。
她表示,環境部日前公告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納入綠色設計準則,以法律強制力要求建築工程落實源頭減量,方向值得肯定,但草案中的罰鍰設計仍偏輕,恐怕重蹈過去「廢棄物清理法」罰則不足的覆轍,讓不法業者在高額利潤面前,視法規如無物,難以產生實質嚇阻效果。
談及法規矛盾,柯志恩指出,農業部在「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中,明文禁止農業用地填土使用營建剩餘土石方,卻又於民國110年的函釋中,放寬認定農民若為改善土壤質地、促進農業使用,可自土資場取得篩選後土壤,並依地方自治規定檢具合法來源文件。
然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年8月核定的「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又提出由農業部協助地方政府,將不利農業經營、具地層下陷風險的農地,作為填築「優良乾淨營建剩餘土方」的政策方向。柯志恩直言,這樣「母法禁止、函釋放寬、政策鼓勵」的交錯狀態,讓地方政府無所適從,也讓產業界無法判斷合法界線。
針對疑問,農業部官員在現場說明,若農地作為最終收容的土資場,須依法變更使用地目;至於經土資場完成分類、具合法來源與可控管條件的土壤,若適合農地填築,並無實質違法問題。儘管如此,柯志恩仍強調,期待農業部能將相關法規文字補充得更明確,避免中央與地方在執行與認知上出現落差。
公聽會後段,產業界代表的發言更讓現場氣氛一度凝滯。有人訴說土石方「無處可去」、運費被哄抬至難以負擔,也有人提及透天工程明明可原地回填,卻被迫先運往土資場,再以數倍價格買回的荒謬現實,甚至有業者情緒潰堤、當場落淚,讓在場人士為之動容。
柯志恩回顧,她日前接獲民眾陳情並揭露美濃大峽谷農地遭破壞事件,正是希望中央正視土石方管理失序的根本問題。她肯定政府近來在法規與行政手段上的修正努力,但也直言,若缺乏一套長期、可行且與現實接軌的制度,類似的環境與產業衝突,仍將不斷重演。
她最後強調,營建剩餘土石方的管理與去化從來不是簡單課題,但身為民意代表,有責任站在第一線傾聽、在制度端監督,讓政策在兼顧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下,找到最小衝擊的平衡點。柯志恩也感謝黃香菽總召促成公聽會,並感謝陳麗娜、陳玫娟、陳麗珍、陸淑美、李雅靜、鄭安秝、邱于軒等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議員共同關注,承諾將在中央與地方並肩努力,為高雄尋求更長遠的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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