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電公司未將「領班加給」及「兼任司機加給」納入平均工資計算員工退休金、苗栗地方法院判決台電敗訴一案,台電今(21)日表示,經過積極爭取,經濟部已同意領班及兼任司機加給正式列入平均工資計算,並自今(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台電已著手辦理退休金差額補發作業,同時針對進行中之訴訟案件,逐案尋求與退休同仁和解。
台電說明,台電公司為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員工退休事宜遵照經濟部相關規範辦理。然而,過去相關規範未將領班與兼任司機加給計入平均工資計算,因此衍生退休金爭訟案件。
台電進一步說明,台電公司積極向經濟部爭取將相關加給列入平均工資計算,去(2025)年12月31日獲准同意,並自今年起生效。目前台電已針對2020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同仁,辦理退休金差額補發作業;另針對進行中之相關訴訟案件,亦逐案向退休同仁尋求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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