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2)日前往高雄市政府,關心老宅延壽開辦受理情形,並與市府副秘書長王啓川相互交流,盼在地30年以上老屋,能夠在政府支持下,儘早完成必要的修繕與機能提升。劉世芳表示,內政部已完成全國22縣市地方服務團補助計畫核定,肯定桃園與高雄積極配合中央政策率先開辦,請其他縣市政府加速辦理,讓住在老屋裡的民眾可以儘早完成居住環境改善,享有更安全且舒適的生活品質。
劉世芳表示,內政部在全國已辦理18場老宅延壽巡迴說明會,讓民眾清楚補助內容及提供即時專業諮詢。中央已全額補助地方政府成立服務團,22縣市均核定,共補助2.87億元,同時透過聯繫會報與各縣市政府持續保持密切聯繫。中央與地方會共同努力,協助民眾幫30年以上的舊厝換新衫,並在短時間內提升居住安全、使用機能及環境品質,讓民眾能有安心、安穩住所。
劉世芳進一步說明,老宅延壽計畫補助範圍包括公共區域到室內空間,提供電梯增設、樓梯間修繕、公共管線修繕更新、屋頂防水及隔熱、防滑、防墜及無障礙提升等多項安全改善措施,民眾可依照實際居住需求進行選擇及搭配。同時申請表格也整合衛福部「長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及經濟部「家戶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加速計畫」等補助。鼓勵住在「屋齡30年以上、4至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之合法建築物,家有高齡長者共居的民眾踴躍申請,讓老宅延壽政策發揮「長者就地安養、擴大國家再生能源供應量能」等多元效益,促進臺灣居住、能源與長照體系韌性。
中央推動老宅延壽政策,從114年到116年編列50億元特別預算,桃園市並加碼推動「公寓微型修繕補助計畫」。內政部鼓勵地方政府視財政情況及地方特質提供加碼補助,以有效擴充整體修繕量能及受惠家戶戶數,協助民眾改善居住環境。惟提醒地方進行補助審查時,相同補助項目應避免民眾重覆申請,讓政府資源使用效益達到最大化。
內政部最後提醒,有意申請的民眾或社區,請先完成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並可至「都市更新入口網-老宅延壽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