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局說明,依國家標準對玩具之定義,凡設計、製造、銷售、陳列或標示供 14 歲以下兒童玩耍遊戲之產品均稱之為玩具。目前已依國家標準將31類玩具列為應施檢驗範圍,於進口或出廠前須符合檢驗規定,貼有商品安全標章,方能進入國內銷售。主要檢驗項目包括:化學性,如塑化劑、重金屬;機械物理性,如小物件、銳邊;電驅動性,如短路、絕緣保護;生物性,如生菌數;及警告標示文字等,以確保玩具的安全性,降低兒童使用風險。
標準局強調,對於市面上流通商品,每年均辦理市場檢查及購樣檢測,尤其將新興流行性玩具列為重點查驗對象。如發現未完成檢驗程序,處以新臺幣2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倘違規商品總價未達新臺幣10萬元者,得處新臺幣1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限期回收改正,屆期未回收改正,再處新臺幣1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標準局指出,針對國外公布之瑕疵玩具商品資訊,如美國CPSC、歐盟Safety Gate等,均於該局「商品安全資訊網」揭露,並通報衛生福利部,提醒民眾及相關托育單位立即停止使用,另要求國內電商平台預防性下架,避免不安全玩具流通使用,共同建立兒童安全防護網。
標準局進一步表示,面對玩具種類繁多且推陳出新,可能衍生各種不同使用上的風險,將持續蒐集國際標準發展趨勢,評估新興商品特性及可能衍生之危害性,滾動檢討檢驗規定,強化保障兒童使用安全。
針對智慧財產權保護部分,智慧局特別提醒,玩具本體或外包裝上,若是印製未獲授權的美術圖案,即屬著作權法上的盜版品,輸入或販售這些盜版品,可能涉及侵害著作權;如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註冊商標,也可能涉及侵害商標權,而且這樣的盜版玩具品質堪慮。民眾如發現疑似侵權商品,可檢附相關事證,向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各地方警察機關、派出所或撥打110專線報案。
經濟部呼籲各界應支持正版授權的玩具,共同保護智慧財產權。同時購買時應選購貼有商品安全標章、完整中文標示及符合孩童適用年齡的玩具。使用前,應詳細閱讀中文標示及警語;孩童使用玩具時,勿讓其啃咬,以免攝入有害物質,並留意小物件、磁鐵、電池、繩帶及銳邊尖端等潛在風險;使用後,應提醒孩童洗手清潔,並檢視玩具完整性,如發現破損、零件鬆脫或其他異狀,立即停止使用。此外,已製作玩具安全宣導影片及常見危害使用手冊,公布於標準局網站,歡迎各界參考使用。
相關資訊
1.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
2.影音專區(巴克球、史萊姆、膨脹玩具等卡通宣導影片):
https://www.bsmi.gov.tw/wSite/lp?ctNode=9349&CtUnit=3677&BaseDSD=7&mp=1
3.玩具常見危害使用手冊
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737018164988.pdf
發言人: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謝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3431711、0975-585882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吳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3766102、0935-094789
業務聯絡人(玩具檢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鄭副組長
聯絡電話:02-23431700 分機1211、0920-149023
業務聯絡人(智慧財產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洪組長
聯絡電話: 02-23767135、0983-1787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