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受氣候變遷衝擊領域調適行動方案(116-119年)」草案公聽會持續進行,臺北場將於明(2)日上午在政大公企中心舉行。各場次均提供現場、線上及書面等參與管道,意見將納入紀錄並公開於「氣候資訊公開平臺」,作為各部會修正調適行動方案的重要參考。環境部表示,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9條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擬訂四年一期的領域調適行動方案,並召開公聽會廣徵意見,再由環境部整合擬訂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本期由環境部邀集16個部會共同研擬,涵蓋土地利用、海洋及海岸、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能源供給及產業、健康、農業生產及生態系統等8大領域,共提出119項行動計畫。本期草案以全球暖化1.5°C及2°C作為國家共同情境,並依據「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業準則」強化風險評估,以科學證據及風險評估結果作為調適行動規劃的重要基礎。同時,本期更加重視高齡者、兒少、戶外工作者等脆弱群體的調適需求,並參考國際作法推動調適指標本土化,與全球調適目標接軌。另新增高溫專章,整合各領域的高溫調適作為,並聚焦兒少高溫調適及國土綠蔭等重點議題,從事件應變推進到系統性調適。目前各領域草案已公布於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氣候資訊公開平臺」(網址:https://www.cca.gov.tw/info/),歡迎事先查閱。為充分蒐集各界意見,環境部協助各部會於北、中、南、東辦理4場公聽會。首場已於9月30日在臺中辦理,計約200人參與,與會者就都市降溫、治水與海岸保護、都市林維護管理等議題踴躍提出意見;繼明(2)日臺北場後,將於10月5日在高雄、10月7日在花蓮接續舉行。各場次地點、報名資訊及直播連結,均可至平臺查詢。環境部表示,氣候調適涉及民眾生活、產業發展及環境安全,需要政府、民間、產業及學研各界共同參與。各界所提意見將納入公聽會紀錄,作為後續修正各領域調適行動方案及整合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的重要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