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人口販運犯罪集團,深化保護被害人權益,今(112)年6月14日總統修正公布「人口販運防制法」,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為擴大打擊利用人口販運被害人從事犯罪等新型犯罪態樣,加重法定刑期,如摘除器官致人於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是雇主以「扣留重要身分證明文件」等手段,促使勞動者在惡劣環境下繼續工作,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嚇阻及嚴懲人口販運犯罪。林右昌強調,內政部已完成「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等5項配套子法的修正,「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案將於明(113)年元旦上路,呼籲犯罪分子儘速懸崖勒馬,終止人口販運。
林右昌指出,這次修法不僅要有效打擊犯罪,也強化被害人權益的保障,其中「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服務管理規則」、「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協助辦法」、「人口販運被害人補助辦法」、「人口販運被害人居留及專案永久居留許可辦法」等4項子法規範被害人相關權益,讓被害人受到政府更完整照顧儘速回歸正常生活,積極面對未來人生,也落實總統所提的社會安全網 ─ 接住每一位需要協助的民眾。
林右昌另指出,強化犯罪被害人的權益及保護工作,非常受到國際社會重視,不只是為了維護人權價值,同時也可以增加司法警察持續並深入追緝犯罪主嫌及其他同夥的機會,例如這次修訂的「人口販運被害人居留及專案永久居留許可辦法」,新增持續提供非本國籍被害人在偵審程序期間的在臺居留許可,提高被害人在臺協助案件的偵查或審理的意願,不僅讓被害人獲得更周全的法律或經濟扶助的保護外,同時也提升破獲跨境犯罪集團機會,直接截斷販運源頭。
此外,為兼顧對跨性別或多元性別的重視,這次修訂的「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服務管理規則」,特別增加安置服務應尊重被害人意願等規定,並會參考醫療或診斷相關證明後,給予單獨安置處所等協助措施。
林右昌表示,為利各界瞭解這次新修訂的「人口販運防制法」內涵,內政部移民署官網已建置「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法專區」(網址: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7535/356458/),歡迎企業、民間團體及民眾瀏覽參考。另也再次提醒民眾確實遵守法治,避免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