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為表揚機關及民間單位對綠色採購的支持及努力,於今(13)日辦理「111年綠色採購及綠色消費推廣績優單位頒獎典禮」,由施文真次長親自頒獎表揚111年之11處機關綠色採購評核特優單位及143家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績優單位。透過公開表揚方式,肯定各界落實綠色採購之努力,提高綠色消費量能,使機關與民間單位互相觀摩交流,持續支持綠色採購,並推廣其他單位加入綠色採購行列。環境部(當時為環保署)自81年起推動環保標章制度,91年推動機關實施綠色採購,96年再將綠色採購擴及至民間企業,經過多年的宣導及努力,111年機關綠色採購總金額達新臺幣109億元,也帶動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逐年提升,111年達596億元,較110年523億元提升73億元,成果豐碩。本次獲獎綠色採購評核成績優等且滿分之機關,有勞動部、海洋委員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屏東縣政府、金門縣政府及澎湖縣政府等11處機關。其中,勞動部與海洋委員會在環保議題的推動上一直不遺餘力,在綠色採購上也以身作則,令人敬佩。而此次得到優等的直轄市、縣(市)政府,不但本身大力支持綠色採購,對於輔導民間更是盡心盡力,值得嘉許。於民間綠色採購推動上,111年有143家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金額逾5千萬元,企業家數達近年新高,顯示企業普遍重視並踐行環境保護責任。近年來公、私部門、各行各業不懈努力下,已逐步奠定我國綠色消費市場,環境部感謝各獲獎機關與民間企業及團體配合積極推動綠色採購,促進我國綠色消費及發展;藉由公開表揚提升獲獎企業形象,並希望其成為業界領頭羊,引領其他企業效法,完整綠色供應鏈,提升國人對綠色消費的認同、擴大綠色服務,進而邁向淨零綠生活,為下一代創造更優質的綠色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