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宏專案」越南第13727 團的7位旅客,原訂本(108)年2月6日來臺,惟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本年1月31日接獲惠康旅行社通報註銷該團簽證,註銷原因為:該7位旅客並非惠康旅行社申請的「觀宏專案」旅客。貴台新聞報導指稱「觀宏專案」電子簽證未做把關,導致已辦妥簽證的越南旅客無法入境乙節,完全與事實不符,外交部特此鄭重澄清。
外交部領務局於接獲旅行社通報本案後,立即洽繫觀光局查證獲告,本案係惠康旅行社前離職員工冒用該旅行社名義自行招攬越籍旅客來臺,經發現後通報觀光局及領務局註銷該等旅客「觀宏專案」簽證。
領務局係依照「觀宏專案」作業規定註銷上述7位越籍旅客簽證,並同步通知觀光局、移民署及警政署。該等旅客因未有領隊陪同來臺,在不知簽證已經遭註銷的情況下入境,遭我國境事務大隊阻絕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