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最大聲/ 曾志豪 編輯
昨天引起各界重視的高雄吃冰中毒案,衛生局昨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於7月13日至7月17日,陸續接獲高雄市醫院通報民眾吃冰後身體不適疑似食物中毒案件,累計就醫人數共11人,其中有4人持續腹瀉等症狀收治住院,目前症狀均已緩解,尚有2人住院治療中。
(圖 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經調查前述11人均於六合路某冰店食用冰品後出現身體不適,該店7月13日未營業,衛生局於7月14日即前往現場稽查,現場發現地板破損且髒污不潔、垃圾桶未加蓋、未依法完成食品業者登錄、未有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紀錄等多項衛生缺失,已責令業者停業1週至7月21日並確實改善;屆期業者若未依法改善者則依同法44條第1項規定命其歇業或停業並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7月14日當場抽驗八寶冰品、刨冰清冰食品檢體及刨冰器具塗抹拭子環境檢體,目前八寶冰檢體已檢驗出沙門氏桿菌陽性,該檢體亦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菌量未超標)、大腸桿菌等。
此外,衛生局亦陸續採集3名廚工及8名個案檢體,住院患者亦檢出沙門氏桿菌陽性反應,檢體同步送中央疾病管制署檢驗中,俟人體檢體及食品環境相關檢體最終檢驗結果進行綜合研判,倘經檢出病原性微生物認定為食品中毒案件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依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已掌握患者健康狀況並將持續追蹤後續檢驗結果,依法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