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花蓮近海發生芮氏規模7.2級地震,重創災區農業經營與坡地水保相關設施,引致交通受阻情形更嚴重,影響農產業正常經營。為協助災區農產業儘快復原,挺過艱困時期,蓄積能量重新出發。農業部經與花蓮縣政府持續溝通,全方位規劃0403花蓮地震農業協助措施,預計執行10項公共設施復原重建工作,並積極協助產業振興,推動5項災損救助修復、8項經營困難支持,以及2項消費買氣帶動工作,投入經費達14億1,830萬元,要整合及運用中央及地方資源,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推動災後重建工作。
農業部表示,10項公共設施復原重建工作,完整涵蓋產業、森林、水土保持及農民團體公共設施災損復健。農糧部分辦理補助花蓮果菜批發市場LED行情看板及拍賣交易系統;漁業部分辦理南方澳漁港部分設施受損復建及花蓮縣水產培育所老舊及危險建物改善;森林部分執行國有林治山防災及林道災害復原重建、森林育樂場域災後復原重建、花蓮分署玉里工作站辦公廳舍災後復原及補強及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經管房舍損壞災後復原及補強;水土保持部分辦理震後新增崩塌及不安定土砂處理,另補助花蓮縣政府修復農村再生設施;農民團體部分補助農漁會(含信用部)建物、設施受損重建或修復費用。投入經費共9億9,052萬元,務求災後山林安全無虞,農產業相關公共設施功能正常發揮,為產業振興提供堅實基礎。
農業部指出,5項災損救助修復工作,包括辦理花蓮定置漁網受損救助、補助養豬畜牧場與家禽畜牧場損壞飼料桶重建、補助農民損壞農地水土保持設施(蓄水池),以及補助農民損壞管路灌溉設施等,投入經費計5,028萬2,000元,讓農產業從震災直接衝擊中重新站穩陣腳。
此外,8項經營困難支持工作,包括蘇花公路中斷農漁畜禽產品運費補助、農漁民於交通受阻期間自產自銷宅配費用補助、整合電商平臺舉辦「從心出花農產品專案行銷活動、補助農民團體新增預冷相關設備、花蓮過重豬隻收購及價差補貼、休閒農業於交通受阻期間經營困難協助、既有專案農貸展延免息,以及既有一般貸款展延免息等,投入經費計1億3,085萬元,用心支持災區農產業挺過震災後的營運黑暗期。
另2項消費買氣帶動工作,分別為花蓮及宜蘭地區森林育樂場域景點串聯振興及獎勵農業旅遊自由行,投入經費需求計2億4,665萬元,聚焦受震災導致遊客大幅縮減影響最鉅的農業休閒觀光產業。農業部結合交通部、文化部、原民會等多項觀光旅遊振興方案,共同提振災區觀光旅遊,同時將連結各類農產品販售場域,帶動整體災區農業消費熱度。
農業部強調,各項協助措施皆已規劃到位,對於災區有迫切需求之運費補貼、電商行銷,以及農地水保與管路灌溉設施補助等,已超前實施,該部將持續以主動積極的態度及溫暖關懷的角度,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會通力合作,提供災區農業經營者最大的幫助,成為災區農產業最堅強可靠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