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表示,目前的電價審議機制,是依照2015年立法院決議的電價公式延續辦理,專業審查且已有10年歷史,國會所要求的應有民間代表,以及公開透明的過程,目前現行審議機制就是如此。
同時,基於三個原因,經濟部認為應該持續維持現行電價審議機制。
首先,立法院可透過對於台電的預算審查,以及後續的行政院提出的一千億追加預算,充分審議台電成本支出與經營成效,台電公司必定會把相關財務資訊攤開供立院審查,也可證明不會有委員所稱的貪腐問題。但如果一年兩次電價審議會決議後,都要再送一次立法院審議,審議的財務數據與預算審查時間相近,會產生重複審查的問題。
第二,本次電價審議平均調幅雖然大約11%,但為降低民生影響,整體調漲金額的86%是由產業負擔。如果國會透過修法採取凍漲態度,恐怕產生全民補貼產業,補貼用電大戶的問題。另外台電向政府爭取的1000億元,事實上也是考量台電調漲用電大戶電價後,持續補貼住宅、小店家及衰退產業超過1100億元的成本。目前由電價審議會通過的多元複合電價方案,較能平衡考量各方需求。
第三,電價審議應該考量台電財務成本及國內物價,若只考量政治因素,使電價長期受過度壓抑,對台電公司的財務狀況相當不利,讓台電未來在新電源開發及電網強韌建設上也會受影響,整體來說,對國人的穩定用電,反而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經濟部說明,不同用戶的電價有不同費率,讓產業用電大戶的電價合理反映成本,才能避免全民補貼大企業,並維持台灣的供電穩定。經濟部除了爭取政府補貼台電,以及實施多元電費方案外,也會要求台電努力開源節流,以確保台電永續經營,懇請國會及社會大眾,持續支持現行的電價審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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