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台中火車站附近的市定古蹟暨歷史建築台中驛第一貨物倉庫群,通稱「新民街倉庫群」,台灣鐵路管理局今(25)日無償回饋點交給台中市政府,相關文史工作者亦有到現場記錄,市府已啟動修復再利用工程委託設計作業,也希望可以儘速啟動修復工程,確保文化資產保存;另新民街倉庫群105年公告指定登錄文化資產至今已逾7年,期間為照顧承租人與當地市集營業者生計,多次展延租期,也積極協調安置方案,輔導遷移轉型為合法市集。
台中市政府經發局說明,新民街倉庫群空間是由近40家承租方統一推派代表向台鐵局承租使用,並延伸違規佔用外圍新民街道路範圍營業,契約於昨(24)日屆期,屬台鐵局與承租人租賃關係期滿終止。市府考量承租人生計問題,主動提前於今年3月宣導及發放傳單,請各承租人即早因應搬遷,並提供台中市公有零售市場空攤資訊,同時也積極協助承租方取得合法營業用地,並於今年6月20日召開說明會,提供合適的移置地點參考。
文化局表示,依106年發布的「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台鐵局應無償回饋新民街倉庫群土地建物給市府,待台鐵局通知已將私產權問題處理完竣後,市府允諾承租戶以台鐵租約為期,在今日辦理此案土地、建物產權點較作業,走完此區域都市計畫回饋的最後一哩路。
文化局表示,歷經多次與台鐵局的點交前協商,承租戶依約如期搬遷,點交由文化局、建設局、警察局、環保局、經發局、新聞局通力合作,於今日完成新民街倉庫群點交作業,讓文化資產的修復進度得以向前邁進。市府在接管新民街倉庫群後,零時差啟動文化資產修復工程規劃設計委託設計作業,未來將導入音樂及藝文展演等活化主題;盼藉倉庫群的修復與再利用,讓新民街倉庫群成為連接火車站與東區的重要廊道,吸引人潮回流,重塑東區風貌。
今日上午先由台鐵局、文資處共同清點古蹟範圍的第八號倉及第十號倉,建設局亦先於上午完成圍籬搭設,下午1點50分,各單位於歷史建築第十七號倉集合,並由文化局長陳佳君、文資處長李智富、台鐵局資產開發中心陳文政副經理及新民街攤販自治會長洪金東等共同清點第十一號倉至第十七號倉標的跟北側土地,紀錄電表數字後由承租戶結清至7月25日,並交還鑰匙,也請環保局、台鐵局工務段協助清理現場環境,建設局並協助架設圍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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