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表⽰,核四很多設備是20多年前設計,相關設備原廠已停產,是否有廠家願意重組團隊續建、測試、驗證及保固等都待確認;此外,核四在1999年正式動⼯,2013年封存迄今已超過10年,核四建廠執照已過期,若要原地續建,須重新對原地的地質進行調查,因應地質新事證與數位控制系統均已超過使用年限,重啟須汰換原有設備。台電強調,重啟核四將是項艱鉅的長程挑戰,重啟時程與所需經費皆難以估計,而該名主管僅將核四重啟議題窄化為只要與國際大廠重新議約、控制系統不用更新、以2號機當備品庫即可,只花3年和300億的估計缺乏依據,可能低估工程的複雜度與國際核能現況。
針對該名主管提及核四重啟可延聘當年安檢的顧問返台協助,意在請國外專家背書核四的安全。台電強調,早在2013年4月,針對外界質疑安檢結果能否可取代試運轉測試,以此向原能會申請燃料裝填許可,前原能會主委在立法院已經表明:「依據國際慣例和經驗,沒有任何國家的核能管制機關、國際核能組織或公正第三方機構,會替其他國家核電廠出具相關安全認證。」台電進一步說明,原地續建須重新設計安全數位系統平台,且需經過美國核管會的認證,並非如其所言只要原有儀控系統重新測試。
台電指出,2021年核四公投,在地民意以超高反對重啟的比例,清楚訴求不支持核四重啟,而在目前核四重啟工期具⾼度不確定性且經費難以評估的情況下,是否能被⺠眾接受?在該名主管的重啟核四建言中亦忽略關注最重要的民意基礎。
台電強調,核四問題深具複雜性與多方面挑戰,尤其核四廠存在先天不良的建廠程序問題,包括興建過程發生不符品質的事件,採購施工不符設計規範及法規,受到監察院提出8案糾正與原能會開立違規45件,罰鍰共計2,290萬元。當年未見該名主管就專業領域提出具體專業見解,如今也未正視尚未解決的過去問題,所提建言缺乏專業評估與確切依據,如此逕下結論著實未充分考慮對核四重啟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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