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行政院送請審議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鼓勵中小企業增僱基層員工、為員工加薪,並促進中小企業持續投入創新研發及作價流通智慧財產權,以因應所面臨之升級轉型挑戰。經濟部感謝立法院韓院長國瑜及各黨派委員共同支持,讓法案順利通過。
本次修法通過施行後,涉及研發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及增僱基層員工及為基層員工加薪等3項稅租優惠條文將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施行至122年12月31日止,將有助於中小企業多元運用人才、投入創新研發、推動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以及提升員工薪資水準。修法重點說明如下:
一、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納入「有限合夥」為適用對象,以推動中小企業投入研發創新,促進升級轉型。
二、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延長施行期間10年,以促進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流通。
三、增僱員工租稅優惠,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刪除「創立或增資擴展達一定投資額」的適用門檻,維持增僱24歲以下及增加納入65歲以上本國籍基層員工之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減除率均適用200%。
四、員工加薪租稅優惠,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並將加薪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率由130%提高至175%。
經濟部將偕同財政部儘速完成相關子法修訂,並加強對中小企業宣導,協助業者瞭解修法相關資訊,以及申請適用租稅優惠,期能促進中小企業增僱多元人才,提升薪資水準,厚植研發量能。
發言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吳副署長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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