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為協助租屋民眾減輕生活負擔,自111年起開辦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截至今(113)年7月底止,申請受理案件數逾80萬戶,核定件數已達60.7萬餘戶,為照顧更多有租屋需求民眾,原定4年的專案將延長至115年,補貼戶數由現行50萬戶提升至75萬戶,並透過隨到隨辦、舊案帶入免重新申請等簡化流程,便於民眾申請。自明(114)年起會由地方政府主責審查,中央負責撥款,讓青年、新婚家庭及社會弱勢等在政府的支持下,降低租屋負擔。此外,113年度經申請且符合資格者,中央會全數予以補貼,落實賴總統宣示8年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之施政目標。
劉世芳表示,為使政府資源能夠照顧到各年齡層的租屋民眾,只要年滿18歲即可申請租金補貼,並針對新婚、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家庭、單身青年、年長者、社會及經濟弱勢等族群均享有補貼加碼額度。此外,房東將合法住宅租給租金補貼戶,政府將直接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免申請就可以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共3稅優惠,讓房東與租屋族都能獲得政府照顧。
劉世芳指出,112年至113年度租金補貼成效,全國縣市申請情形,6都(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占全國8成,其中又以臺中市申請比例最高,占2成;另18~39歲占總核定戶也超過6成,且經相關滿意度調查,民眾滿意租金補貼政策高達7成。
劉世芳也針對租金補貼溢領情形再次說明,租金補貼溢領主因是申請人資格變動所致,態樣包含申請人繼承、購屋或受贈、婚後配偶持有房屋、租約提前終止、申請人死亡等,國土管理署於比對資料確認後皆已通知民眾辦理繳回。此外,凡是涉及租賃契約虛偽或不實之領取補助者,政府一定會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另也會持續強化審查人員教育訓練及抽查,落實檢核機制,就民眾申請租金補貼相關文件資料,透過各機關資料庫交互勾稽比對及彙整,及早發現異常情形,並對民眾宣導詐領政府補貼款項係違法行為,如有發現即採取司法途徑處理,絕不輕饒。
內政部最後提醒,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受理至113年12月31日止,無論是線上或紙本皆可提出,若有相關問題也可在週一至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將有專人提供服務;或至國土管理署網站首頁右側「重要政策」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查詢,此專區也提供補件資料上傳及申請進度查詢等便民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