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專題
小學三年級,開始教作文,介紹標點符號。當年,屏糖代用小學作文老師臧潤墨,告訴學生,沒有標點,斷句會有歧義。她拿「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說明,主人遇上因雨滯留是客人,寫這十個字,「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由於沒有標點,客人吟哦:「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進步一甲子的今天,「科技執法」卻有如文盲寫字:「前有車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這個標誌就是「前面有照相,對於沒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的,將根據監視影像開罰單。」不過路人看這個文字,斷句,唸成「前有車,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總之,讓人覺得語焉不詳又表達能力不足!這是政府官員程度?還是民眾學歷不夠高?
下雨天,留客天。這個笑話,8歲兒童一甲子之前學習的笑話,現在看到中華民國政府,交通主管單位,寫出這樣看板。民眾嘆氣:「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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