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工程的統包商若倒閉,下包商經過合法債權轉讓,向業主索討積欠經費,業主可以不給嗎?高雄市最近就發生一起類此事件,下包商武伽開發有限公司欲向業主林園先進材料科技索討目前積欠統包商合昇能源的1808多萬元,但林園先進所屬中橡集團法務卻以武伽開發並非林園先進直接簽約統包商,而統包商合昇能源因停業,林園先進無法匯款予合昇,因此拒絕受理武伽開發的申請,武伽不得不走司法訴訟,認為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也要據以力爭。
林園先進是台泥集團所屬中橡集團旗下的子公司。近年來,台泥看準台灣的太陽能光電市場,其旗下公司也在全國各地積極開發建置太陽光電廠,以躉售電予台電公司收益。
其中,位在林園的子公司林園先進材料科技公司,也在2022年8月4日,與統包商合昇能源簽約興建「KHL-P220110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統包工程」,當時簽約金額是4490萬元,隨後,合昇能源於2022年9月20日,與下包武伽開發簽約施作結構與土木工程,金額為2285萬7327元。2023年6月12日,林園先進再與合昇能源簽增補合約,金額是4077萬8690元;並口頭要求並經雙方同意追加工程,金額為1808萬4156元。而合昇能源也在2023年2月,與下包武伽開發簽了增補合約,金額是1607萬2431元。
後來包括追加工程全部峻工,通過驗收,並經林園先進確認無誤,林園先進也早於前年即將系統所生產的光電能源躉售電予台電,進行公司的收益。
後來事件發生爭議,在於合昇能源後來發生帳務週轉的問題,還等不及林園先進最後的撥款,已宣告停業。而在2023年6月12日林園先進與合昇能源的口頭同意追加工程1808萬4156元,也因合昇能源經營不善停業,口頭合約並未再進一步簽約。但下包武伽開發早在這之前完成追加工程的施工,並通過驗收,而發現財力有問題的合昇,除了有向武伽借款,同時也於113年4月與武伽簽了債權轉讓書,最後才於113年6月正式宣告停業。
據原告武伽開發法定代理人黃國清表示,因為合昇在部份結構與土木工程款項並末給清,以及最後追加的款項,於是簽署債權轉讓,目前公司透過民事訴訟,向林園先進追討2023年6月12日追加工程1808萬4156元,公司表示,在於林園先進所屬的中橡集團法務認為武伽開發非統包商,而合昇能源已停業,無法撥款入帳,拒絕承認合昇與武伽債權轉讓關係。
基於合昇能源怠於向被告請求給付工程款,因此,武伽引用民法第242條、該工程合簽第6條第一項,以及民法第490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林園先進給付工程款1808萬4156元予合昇公司,並由原告武伽代為受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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