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車主注意!熟悉多年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提醒,營業用車所屬春季「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原名汽車燃料使用費)已開始徵收,繳納期限至115年3月31日止。監理單位呼籲車主把握期限完成繳納,以免逾期產生罰鍰,影響自身權益。
高雄區監理所指出,依據相關法規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於114年12月19日經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400129991號令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名稱調整象徵政策定位的轉變,除了維持原本道路養護用途,也更強調公路安全與整體交通環境管理的功能,未來將持續支撐道路維護與交通安全建設的重要財源。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今年春季營業用車繳費作業已全面啟動,車主可透過多元管道查詢與繳納費用。民眾可登入交通部監理服務網查詢欠費資訊並線上繳納,也可前往便利商店使用多媒體機台辦理查詢與繳費,提供更便利的繳費方式,讓車主能快速完成程序。
監理所說明,車主若透過網路查詢,可進入監理服務網,點選「汽機車」項目中的「燃料費」,再進入「汽燃費查詢及繳費」頁面,即可完成查詢與繳納程序。若習慣實體操作,也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或來來OK等便利商店使用多媒體機台查詢欠費紀錄並完成繳費,操作簡便且通路多元。
高雄區監理所也提醒車主,未依規定繳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者,將依規定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經通知後仍逾期未繳納,相關案件將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監理單位呼籲車主留意繳費期限,避免因一時疏忽造成額外負擔。
高雄區監理所強調,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是維持道路品質與交通安全的重要基礎經費來源。透過穩定的財源支持,才能持續推動道路養護、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與整體交通環境優化,確保用路人行車安全與公共交通品質。
監理所表示,民眾若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相關規定或繳納方式有疑問,可向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洽詢,相關單位也將持續透過宣導提醒車主按時繳費,共同維護安全順暢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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