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網路社群媒體指稱「研議放寬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上限,可作為市價七折出售之青年首購住宅」1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澄清,此說法與事實不符。國土署重申,都市更新放寬容積獎勵是在擴大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讓開發利益與國家住宅政策相互結合,且目前國家社會住宅政策仍以「只租不售」為原則。部分人士將本次政策曲解為可市價七折出售之青年優惠住宅,已偏離住宅法規範及政策設計本意,屬不實資訊。
國土署表示,行政院研議於現行法定基準容積1.5倍範圍內,於特定條件下放寬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其核心精神在於「容積換公益」,要求開發者就新增容積部分,提供實質社會住宅等公益資源,使都市更新所創造之開發利益回饋社會,強化居住支持體系,協助一定所得及經濟條件的家庭解決居住問題,而非單純增加市場銷售住宅。
此外,有關報導內所提之可負擔供出售優惠住宅模式,為部分地方政府依其自治權限另行規劃之措施,與中央本次以社會住宅為主軸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政策不同,兩者制度設計及法源基礎並不同,不宜混為一談。
國土署指出,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之放寬,同步強化整合輔導機制,協助住戶自行主導都市更新,降低專業整合、資金籌措及權責釐清等實務困難,以提升更新效率與成案可行性。相關制度設計將持續與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審慎推動。國土署最後再次強調,中央並無市價七折出售青年住宅之規劃,請外界勿以訛傳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