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雲/台北
為提升漁港及養殖區生產環境、維護漁業設施正常運作,使漁業永續經營,農業部統計自民國105年迄今已投入逾150億元辦理我國各項漁業建設。包含整建漁港碼頭及防波堤、清疏航道及泊區、發展漁港多元利用、完善船員生活及休憩環境、提升養殖生產區排水路保護標準、建設養殖生產區統籌供水系統、購置大型移動式抽水機、強化漁民自主防災機能及完善冷鏈體系等,以強化漁業設施韌性,並促進永續漁業發展。
農業部表示,為建構安全永續漁港,近8年來,已持續完成疏浚156港次、整建老舊碼頭近1萬4,000公尺、改善防波堤近5千200公尺,保障漁船進出港航行安全及提升碼頭作業效率; 此外推動漁港多元利用部分,計完成28處漁港水岸環境景觀改善,營造約20公頃親水空間,與周邊海岸環境串連成遊憩廊帶,每年逾371萬人次至漁港遊憩與消費,展現產業跨域加值效益。
農業部說明,針對漁港其他設施,該部漁業署亦重改建21處生產地魚市場,以因應消費者對品質、衛生的魚貨需求;另為改善船員生活及休憩環境,設置船員岸上淋浴室28處、祈禱室及休息室13處、住宿設施2處,近期完成之前鎮船員船員會館可服務約300艘遠洋漁船、返港船員約1.5萬人次,供盥洗、休閒、餐飲、宗教活動、住宿等,完善船員日常生活之需。
農業部進一步說明養殖生產區之建設成果,為穩定養殖生產區水源,建立養殖供水設施,已完成海水統籌供水管線3萬5,000公尺,新增供水面積690公頃,有效提升養殖業者水源潔淨度。亦總計施作完成養殖生產區道路7萬4,000公尺及出海道路1萬1,000公尺,全面改善養殖生產環境。另為因應極端氣候,保護養殖區漁民財產及生命安全,總計完成養殖生產區排水路10萬7,000公尺,使防洪排水保護標準由2年提升至10年,達成與區域排水一致標準。以上措施,將增加養殖生產區水產品品質及提高漁民生產效益,累積增值效益近40億元,漁獲產能更增加35,000公噸。
農業部為減少水產品在運銷過程中之耗損,在產地方面,依各區產地產業型態推動建置初級及區域加工、冷凍製冰設備,提供年1.2萬公噸水產加工量能及提升產業團體加工產能2倍以上,延長水產品保存期限10-20%,減少水產品耗損3-5%,提升水產品品質衛生。在消費地方面,藉由冷鏈物流體系之建置,搭配區域物流中心強化產業鏈的區塊形成,全國同步推動促使整體產業升級,增加2.3萬公噸冷凍倉儲能力,強化水產品對外競爭力。
農業部最後表示,漁業建設提供漁業發展之基本條件,因此漁業未來在政府持續加強漁業基本建設下,定能確保我國水產品供應無虞,維持國內水產品一定比例之自足供應及漁產價格穩定之功能,目前漁業建設各項成效陸續呈現,未來仍將持續優化漁業設施,期盼各界繼續支持,共創永續漁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