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 今(20)日在第1097次委員會議中,審議通過辦理113年度固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服務市場、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及固定通信網路批發服務市場主要資費項目、價格調整係數(X值)與實施年度期間草案的預告作業,新一期適用期間為113年4月1日至117年3月31日止。
NCC說明,本案前經今(112)年10月4日第1086次委員會議通過辦理公眾諮詢,就主要資費項目、實施年度期間與價格調整係數(X值)計算方式,先行徵詢各界意見,並經參酌相關意見進行內部研議討論後,提出本次預告草案。
NCC指出,本次預告草案,「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的寬頻上網電路月租費,市場顯著地位者應調降「3.32%減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但不包括ADSL、下行速率12Mbps(含)以下及300Mbps(含)以上之電路。另外,「固定通信網路批發服務市場」的市場顯著地位者,對於電信事業與用戶間、電信事業間介接電路,以及其他市內、長途數據電路、寬頻上網批發電路與網際網路互連頻寬等6項批發服務,資費則應調降「5.09%減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但不包括2Mbps(含)以下之電路。
NCC補充,其他主要資費項目,例如:「固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服務市場」的語音服務月租費與通信費,以及「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的市內網路與長途網路電路月租費、寬頻上網服務月租費等,調整係數為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即市場顯著地位者不得調漲資費)。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則依主計總處每年所公布的物價指數而定。
NCC說明,目前固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服務市場、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及固定通信網路批發服務市場的市場顯著地位者(Significant Market Power,簡稱SMP),都僅有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NCC最後表示,將儘速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預告作業,預告期間為30日,歡迎各界可於NCC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ncc.gov.tw)「民眾服務」選項下「公告訊息」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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