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消費者權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下稱標準局)合作,於本(111)年分別在基隆市家電賣場、臺北市量販店、百貨公司等實體店面及電商平台共抽測12件市售全自動咖啡機,品質檢驗部分全數合格(含重要零組件比對部分)。惟標示查核部分有3件不合格,已分別移請標準局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簡稱經濟部中辦)依法妥處,並均已改善完畢。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下稱標準局)合作,於本(111)年分別在基隆市家電賣場、臺北市量販店、百貨公司等實體店面及電商平台共抽測12件市售全自動咖啡機,品質檢驗部分全數合格(含重要零組件比對部分)。惟標示查核部分有3件不合格,已分別移請標準局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簡稱經濟部中辦)依法妥處,並均已改善完畢。
根據國際咖啡組織(ICO)公布的調查,臺灣一年喝掉28.5億杯咖啡,考量現今飲用咖啡的國人眾多,因此,行政院消保處與標準局在實體店面(9件)及電商平台(3件)抽樣12件產品,針對「防電擊保護」、「溫升」、「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異常操作」、「構造檢查」、「電磁干擾」、「重要零組件比對」等項目進行品質檢測;標示查核則分由經濟部中辦依「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查核商品標示,標準局依商品檢驗法、CNS 60335-1、CNS 60335-2-14、CNS 60335-2-15、CNS 60335-2-12等國家標準進行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查核。相關檢測及查核結果如下(詳如附表):
一、品質檢測:全數符合規定。
(一)防電擊之保護:主要檢測咖啡機的構造及外覆是否提供足夠的保護,防止意外觸及帶電部件而造成危險。
(二)溫升:主要為確認咖啡機於正常使用時,其重要零組件及電器表面的溫度上升不超過標準規定值,以避免過熱造成危險。
(三)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主要為檢測使用者可能接觸部位的絕緣狀況是否良好,以避免發生觸電的危險。
(四)異常操作:目的為模擬在咖啡機故障或可預期的使用者疏忽等不正常使用情況下,是否具有足夠的保護,不致造成危害。
(五)構造:主要為確認咖啡機之構造設計上是否符合安全之要求。
(六)電磁干擾:主要在評估咖啡機產生之電磁能量經由電力線與信號線傳導,或以電磁波輻射的形態傳播至自由空間時,會干擾其他設備之風險。
二、重要零組件比對:全數符合規定。
三、標示查核:不合格3件(編號6、10、11),缺失如下:
(一)製造商名稱未標示:計1件(編號6)。
(二)進口商地址未標示:計1件(編號10)
(三)商品檢驗標識未標識「R」字軌:計1件(編號11)。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全自動咖啡機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全自動咖啡機為標準局公告之應施檢驗商品,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使用時應熟讀「使用說明書」之使用方法、警語、聲明及注意事項,安全才有保障。
二、如果發現用品有損壞或不正常的情況出現,應立即停用,並聯絡銷售商或代理商檢查或維修,以防止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