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業於112年9月27日及11月14日召開二次臺鐵公司董事會籌備會議,113年1月1日臺鐵公司成立前將再持續召開籌備會議,研討董事會運作各項事宜。
為使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如期於113年1月1日成立,並使臺鐵局得依原訂籌備作業時程於112年12月1日向經濟部提送臺鐵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文件,交通部爰依臺鐵公司推動會報歷次會議決議,核定臺鐵公司章程及董事會組織章則,由臺鐵局據以辦理相關籌備作業。如工會仍有修正意見,可依臺鐵公司設置條例第6條第1款及第8條第2款規定,提經正式董事會討論通過後報交通部修正。
臺鐵局將與工會密切協商,相關修正意見將於第3次董事會籌備會議及後續會議討論,由臺鐵公司正式董事會通過報部修正,據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