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行人道路交通安全,必須拉高層次從都市整體運輸系統規劃觀點出發,由道路系統、公共運輸與人行環境進行整合規劃,本次「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針對行人交通安全改善提出「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建置完整公共運輸系統」、「落實行人交通安全改善」三大精進作為,執行項目分短、中、長期逐一推動。
短期項目為半年內可完成,其中最重要為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之立法,預定9月送立法院審議。成立院級「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院長親自召集。提出4年 (113-116年)400億「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進行行人交通工程改善。另「盤點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優先改善項目」於最易肇事路口(段)及行人活動聚集地區(如公共運輸場站、學校周邊…等)計600處,進行交通安全設施改善,改善進度半年公告1次。
中期項目須在一年內完成,其亮點將規劃制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訂定行人設施重點項目、績效指標(KPI)及管理考核機制,並且對地方政府制定課責機制。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規範中央每4年訂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部會每年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畫」,縣(市)每年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監理部分將「強化人車監理管理機制」包括違規紀錄嚴重者恢復短期換照及須參加道安講習,擴大機車駕訓與道路安全駕駛訓練,也將落實駕訓班教學及管理。此外,擴大「公路公共運輸補助」如增加補助經費及修正補助制度,優先建設中南東及離島公共運輸環境。
長期項目界定在四年內完成,將落實推動「道路交通安全檢核機制」要求道路主管機關辦理定期安全檢核,對於高風險地點主動發掘潛在危險因子,進行預防性改善作為,建立規劃、設計、興建與營運之道路安全管理及檢核制度。另「精進汽機車駕駛考驗制度」,未來機車將實施道路訓練及考驗、增加汽車道路考驗路線及項目,以提升駕駛人安全駕駛能力,並且精進駕訓評鑑制度,提升駕訓品質。「全力提供公共運輸普及率」將持續推動並擴編公路公共運輸計畫,續辦行政院通勤月票TPASS,114年公共運輸運量提升5%。推動客運車輛電動化,113-119年將投入643億元,全國市區公車於2030全面電動化,以提升服務品質。此外,推廣共享運具(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成為連結公共運輸最後一哩路服務。
政府希望從立法、教育、工程、監理、執法及公共運輸提升等面向積極推動各項工作,以澈底翻轉及改善行人交通安全,期望給予民眾平整、順暢、安全的行人通行環境,以及高服務品質及完善公路公共運輸路網,讓交通事故朝「零死亡願景」(Vision Zero)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