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反映雲林縣張縣長麗善112年8月15日在臉書對古坑交流道側車道工程發表意見稱「中央一再拖延」一事,公路總局回應如下:
「國道3號古坑交流道平面側車道工程」自106年5月9日雲林縣政府申請可行性評估經費,公路總局於106年8月28日就已核定補助縣府經費進行可行性評估,惟縣府於110年2月26日才提報可行性評估,行政院隨即於110年3月3日同意評估建設經費7.58億元由國道建設基金支應,並請雲林縣政府修正評估報告,雲林縣政府經過多次修正後將經費增至9.97億元,歷時9個多月才經高速公路局審查通過,行政院也於111年1月28日核定全額補助經費9.97億元,但也要求未來如超出核定經費,則由雲林縣政府負擔;後雲林縣政府又因物價上漲等因素,重新檢討總經費增加至14.89億元,為利本案推動,公路總局又積極協助縣府將預算修正後的建設計畫提報送行政院審議核定。期間,公路總局及所屬西濱南工程處均全力予以協助!目前公路總局西濱南工處己完成設計,只要增加經費到位,即可送請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基本設計審議及工程發包施工,請雲林縣政府配合加速辦理用地取得作業。
本工程係屬交流道聯絡道路,主辦機關是雲林縣政府,公路總局(西濱南工程處)僅係接受縣府委託代辦工程設計施工,並於110年7月13日雙方簽訂代辦協議書,對於計畫經費的籌措、工程用地取得及後續管養均是主辦機關-雲林縣政府之權責。公路總局在可行性評估申請生活圈補助經費及之後提建設計畫申請行政院增加經費補助時均給予大力的協助。
雲林縣政府自110年2月26日提送可行性評報告予高公局審查,公路總局皆陪同出席並提供意見,但因雲林縣政府修正報告未臻完善,期間經高公局多次退回修正後,終於在111年1月28日始奉行政院核定補助經費。111年7月21日申請基本設計審議時,因經費超出可行性評估時行政院核定的9.97億元,公路總局即請雲林縣政府籌措經費支應,雲林縣政府因地方財政因素仍請求中央補助,後經高公局建議補正建設計畫報核程序,雲林縣政府至111年10月4日提報建設計畫,亦因計畫內容欠周嚴或未依審查意見修正而被高公局退回,至112年5月10日才經交通部審核同意陳報行政院,建設計畫審議期間公路總局皆秉持為地方爭取建設的精神,給予雲林縣政府必要的協助。
公路總局西濱南工程處代辦工程設計,已於111年7月1日完成路權樁並交樁予雲林縣斗六地政事務所,雲林縣斗六地政事務所亦於111年10月5日完成土地預為分割作業,但雲林縣政府分別於111年11月11日召開第1次公聽會及111年12月30日召開2次公聽會,至112年6月始辦理地上物查估作業;之後又因故延至112年8月10日起辦理。在中央民意代表大力爭取,公路總局努力協調下,高公局已於112年編列經費預算約3.67億元,至此用地經費無虞,故請雲林縣政府加速辦理用地取得作業,以利後續工程發包施工。
「國道3號古坑交流道平面側車道工程」自106年5月9日雲林縣政府申請可行性評估經費,公路總局於106年8月28日就已核定補助縣府經費進行可行性評估,惟縣府於110年2月26日才提報可行性評估,行政院隨即於110年3月3日同意評估建設經費7.58億元由國道建設基金支應,並請雲林縣政府修正評估報告,雲林縣政府經過多次修正後將經費增至9.97億元,歷時9個多月才經高速公路局審查通過,行政院也於111年1月28日核定全額補助經費9.97億元,但也要求未來如超出核定經費,則由雲林縣政府負擔;後雲林縣政府又因物價上漲等因素,重新檢討總經費增加至14.89億元,為利本案推動,公路總局又積極協助縣府將預算修正後的建設計畫提報送行政院審議核定。期間,公路總局及所屬西濱南工程處均全力予以協助!目前公路總局西濱南工處己完成設計,只要增加經費到位,即可送請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基本設計審議及工程發包施工,請雲林縣政府配合加速辦理用地取得作業。
本工程係屬交流道聯絡道路,主辦機關是雲林縣政府,公路總局(西濱南工程處)僅係接受縣府委託代辦工程設計施工,並於110年7月13日雙方簽訂代辦協議書,對於計畫經費的籌措、工程用地取得及後續管養均是主辦機關-雲林縣政府之權責。公路總局在可行性評估申請生活圈補助經費及之後提建設計畫申請行政院增加經費補助時均給予大力的協助。
雲林縣政府自110年2月26日提送可行性評報告予高公局審查,公路總局皆陪同出席並提供意見,但因雲林縣政府修正報告未臻完善,期間經高公局多次退回修正後,終於在111年1月28日始奉行政院核定補助經費。111年7月21日申請基本設計審議時,因經費超出可行性評估時行政院核定的9.97億元,公路總局即請雲林縣政府籌措經費支應,雲林縣政府因地方財政因素仍請求中央補助,後經高公局建議補正建設計畫報核程序,雲林縣政府至111年10月4日提報建設計畫,亦因計畫內容欠周嚴或未依審查意見修正而被高公局退回,至112年5月10日才經交通部審核同意陳報行政院,建設計畫審議期間公路總局皆秉持為地方爭取建設的精神,給予雲林縣政府必要的協助。
公路總局西濱南工程處代辦工程設計,已於111年7月1日完成路權樁並交樁予雲林縣斗六地政事務所,雲林縣斗六地政事務所亦於111年10月5日完成土地預為分割作業,但雲林縣政府分別於111年11月11日召開第1次公聽會及111年12月30日召開2次公聽會,至112年6月始辦理地上物查估作業;之後又因故延至112年8月10日起辦理。在中央民意代表大力爭取,公路總局努力協調下,高公局已於112年編列經費預算約3.67億元,至此用地經費無虞,故請雲林縣政府加速辦理用地取得作業,以利後續工程發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