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表示我國已順利完成國際海事稽核工作,最終稽核報告已透過臺加海事合作管道於三月底送交國際海事組織(IMO)秘書處,並同步提送東京備忘錄、巴黎備忘錄及美國海岸巡防隊,本(四)月下旬於MARINE LINK及MARINE TECHNOLOGY NEWS等國際海事期刊發布稽核成果。航港局葉協隆局長說明我國雖非IMO會員國,本次積極辦理稽核的目的,即是為了展現我國參與國際事務的能力與決心,並確保海事管理作為與國際無縫接軌,以彰顯無論是國輪外輪,凡航經我國海域或進出國際港口商船,均會秉持確保航行安全、防止船舶污染的最高宗旨,持續提供國際標準的優質服務。
航港局於去(111)年邀請IMO的3位稽核員,於11月7日辦理為期6天的海事稽核,透過16個海事業務機關(構)的協力合作,展現我國海事管理績效,獲致主導稽核員高度肯定。本次稽核是完全依循IMO程序進行,稽核員透過交互問答及現地訪查了解我國實際作為及績效,在海事公約內國法化作為、船舶檢查、船員管理、水文調查、氣象服務、搜救及海事調查等諸多領域,均進行深入探討,稽核結果顯示我國海事管理體制相當完善,此後我國仍將持續精進及履行國際公約規範。
葉協隆再次強調,稽核制度受世界各港口國管制(PSC)組織列為評估船舶風險的指標之一,本次稽核獲得稽核員高度肯定,有助於提升我國國輪營運競爭力,並增進我國海事管理聲譽與國際能見度。航港局將持續偕同有關機關提升我國海事管理效能,確保國際公約的內國法化作業完善,並有效掌握國際海運趨勢與動態,以善盡國際海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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