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專題
警察取締交通違規,科技執法,發現交通用路人違反交通規則,除了錄影,還要當場開單,讓民眾在罰單上簽名收執。現在學校考試監考也不得不學習警察取締違規方式,在試卷袋上留有作弊學生簽名處。
學校是教育機構,重視教化,但也不能姑息。像是考試作弊制止,不能放水。然而學生曾經以手機作弊,監考老師發現,登記違規事實。當處分書下來,學生狡辯,手機不是他的,如何證明他有錯。
這個案例,馬上讓主任及組長,教官警覺,決定當場查獲,要留下存證,而且讓學生簽名,不容詭詐或是強辯。
小小一張試卷袋,簽名空格,見證學校考試監考,防弊的演變史。師長難為,小處可見!